局屬各單位:
現將《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發放的通知》(合人社秘〔2016〕49號)(附件1)、《關于開展2015年度全區事業單位津貼補貼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廬陽人社[2016]10號)(附件2)轉發給你們,請務必高度重視,全面開展本單位事業人員工資及津補貼發放情況清理核查工作,學校主要負責人為清理核查工作的第一負責人?,F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核查范圍
教育系統各事業單位。
二、工作步驟
1.單位自查(3月18日—3月20日)。各單位對2015年度本單位事業人員工資及津補貼發放情況開展自查,如實填寫統計表(附件3、附件4),對存在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的所屬事業單位,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自糾報告。
2.清理清退(3月21日至3月24日)。各事業單位對照自查、核查結果,對違規發放部分進行清退。
3.市、區聯合督查(3月25日—3月31日)。市、區兩級人社、財政、審計、監察部門將組成聯合督查組,在各事業單位自查和主管部門核查的基礎上,于3月中下旬進行督查。具體督查時間另行通知。督查重點為:津貼補貼發放總量情況。重點核查是否超出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另行發放津貼補貼、無依據發放等。
4.長效監督。各事業單位要建立長效監督機制,嚴禁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各種津貼補貼或獎金;嚴禁單位突破人社、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嚴禁單位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堅決予以糾正,并進行嚴肅處理。
三、材料上報要求及時間
各單位于3月21日(下周一)下班前將《2015年度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發放自查統計表》(附件3)、《2015年度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發放匯總表》(附件4)及自查自糾報告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上報到教體局人事科。
附件1:合人社秘【2016】49號.doc 《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發放的通知》 附件2:
廬人社〔2016〕10號關于開展2015年度全區事業單位津貼補貼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2015年度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發放自查統計表.xls 附件4:
2015年度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發放匯總表.xls
教體局人事科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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