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單位:
根據省市區相關交流支教文件要求,實現各校(園)教師資源的科學均衡配置,現將2021年廬陽區交流支教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2021學年度支教交流考核工作
1. 各受援學校和支教交流教師工作單位均須成立支教交流考核組,并對2020-2021學年度支教交流教師進行考核,考核材料均由受援學校和支教交流教師工作單位進行嚴格審核、簽字、蓋章。
2. 請受援學校根據駐點支教和兼職支教不同形式下載打印《合肥市城鎮中小學教師駐點支教工作考核表》或《合肥市城鎮中小學教師兼職支教工作量化考核表》,并認真準備支教交流考核實證材料。各單位在上報相關教師考核材料時(考核表和支教交流考核實證材料)須一人一個檔案袋。
3. 凡涉及到駐點及兼職支教交流的教師及單位(受援學校和本人所在校)均須報送個人支教交流工作總結一份及學校對支教交流工作開展情況總結一份。
注:其中支教四川、肥東、肥西、長豐和經開區等外區(縣)的,均由支教教師所在校負責通知受援校進行相關考核工作。
二、2021—2022學年度支教交流工作
2021—2022學年度教師支教交流申請工作現已啟動,請各單位積極做好教師支教交流工作,支教交流工作申請表和統計表(見附件)均需報送人事科。
1. 城鄉一體化學校支教:根據城鄉學校實際情況(原則上城鄉一體化學校要以鄉鎮學校教師人數的六分之一為基數),安排教師支教。
2.校區園區間教師交流:嚴格執行《廬陽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區園區間教師交流方案》,由教師主動申請或由學校根據兩校區園區教育教學工作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參加交流的教師,并學校黨政聯席會確定需參加交流的教師名單,按學科和年齡順序填寫申請表和統計表。
3.統籌式教師交流:原則上由富余教師的學校確定支教交流教師名單,并由區教體局進行統籌安排到缺額教師學校。
4. 區域內集團化學校教師交流:根據《廬陽區推進中小學幼兒園區域內集團化辦學管理細則》(廬教體〔2019〕26號)和《廬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廬陽區中小學幼兒園區域內集團化辦學管理辦法的通知》(廬政辦〔2020〕2號)文件要求執行,各校(園)要將2021年下半年集團化辦學教師交流納入本單位重點工作計劃, 2021年底區教體局將對集團化辦學情況進行綜合考核。
5. 根據上級要求,已享受鄉鎮補貼的教師將不再視為支教人員,無需上報支教考核相關材料,同時參加支教考核的人員需在校園內公示3天并上報公示材料。
6.各校(園)上報的交流教師數不得少于去年。
三、材料上報
以上材料,均于7月20日前將紙質稿(單位負責人把關上報人員名單并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報送區教體局人事科303室,其中《合肥市城鎮中小學教師支教工作統計表》電子稿同時發送至rsk65699989@126.com郵箱,勿誤。
附件:
1.合教[2012]11號 關于進一步規范合肥市城鎮中小學教師支教工作的意見
合肥市廬陽區教育體育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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